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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试点“家庭养老床位",真的把养老床位搬回家了吗?

时间:2021-09-16  作者:维护专用  浏览量:


目前中国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3种方式,但大多数老年人还是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失能老人的增多,家庭养老遇到了照料精力、时间以及专业能力的挑战,也出现了“一位失能老人拖垮一个家”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十三五”期间,中国先后在203个地区投入50亿元人民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养老模式,持续增加机构养老床位。截至2020年底,全国养老机构3.8万个,同比增长10.4%,比2015年底增长37.2%;各类机构和社区养老床位823.8万张,比2015年底增长22.5%。
日前,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家庭养老床位”首次被纳入五年发展规划中。下一步,中国将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将“家庭养老床位”当成养老服务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多地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各地都是怎么做的?
 
1、江苏
养老不离家!江苏建成1.4万余张家庭养老床位
南京 于2016年在全国最早试点家庭养老床位,截至目前已设置了5701张家庭养老床位。从实践来看,家庭养老床位能够实现多方共赢:老年人实现了养老不离家,并能较好满足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机构,硬件等重资本投入大大减少,一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投入是机构养老床位的1/5;政府方面,有效缓解老城区养老床位供应相对不足的难题。
 
除了南京“嵌入式”家庭养老床位的运作模式,让老人在不脱离家庭生活环境的前提下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江苏各地还在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实践中,结合当地养老服务发展特点以及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创新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模式。
 
无锡市新吴区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全区家庭病床统一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包括上门巡诊、康复治疗、卧床护理等医护服务,并衔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苏州聚焦老年人极易发生疾病和意外的夜晚时段,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安排专业照护人员上门提供起居照料、饮食照料、个人卫生、临床护理、应急处置等服务,有效弥补了高龄、独居老人夜间照护领域的服务空白。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江苏已经在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镇江、泰州8个市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共建成并运营床位1.4万余张。”
 
目前为了更好地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南京市民政部门正在根据民政部要求,草拟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全国行业标准,将于年内出台。
江苏省民政厅也正在研制《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置与服务规范》,通过标准化的方式明确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标准、硬件配置、服务机构资质、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
 
2、宁夏
打造家庭养老床位,把养老院“搬到家”
养老不离家,是很多老年人的愿望。据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兴庆区积极探索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模式,计划投入100万元,实现100位老人的家庭养老床位覆盖,对有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辅具配置、专业护理、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以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延伸到家庭,方便了更多老人居家养老。
 
兴庆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模式,投入100万元实现100位老人的家庭养老床位覆盖提供适老化改造入户、智能监测设备入户、养老服务入户“三合一”入户服务,在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接入服务形成闭环式服务体系。以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解决养老不离家的问题,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兴庆区民政局局长张佩叶说:“作为自治区的试点项目,我们将贯彻区委、政府‘4226’发展思路,结合康养高地的打造,推动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工作尽快落地见效,逐步在兴庆区推广,打造符合实际、满足需求、面向市场、走进家庭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模式,扩展养老服务内涵,完善市民驿站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3、福建
厦门将试点养老院上门服务!鼓励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年内将新增超300个家庭养老床位
厦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印发《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通过出台政策鼓励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
 
工作方案指出,厦门市计划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上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政府将为本市户籍兜底保障的老年人提供床位适老化及智能化改造、床位运营费用、护理费用补贴;其他老年人由试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由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
 
据悉,厦门市计划在2021年年底前,遴选1个市级试点项目,建设3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各区遴选1至2个试点项目,每个项目建设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后续,我市还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推广到全市范围,切实推动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问题,让老年人在家人陪伴下享受优质的养老服务。
 
4、广州
广州全面铺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6月8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试点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全面铺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
 
根据《通知》,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未入住养老机构或目前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条件暂时不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居家老年人,可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依法设立或备案的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建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15分钟,偏远农村地区不超30分钟,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服务内容4项。包括:适老化改造,为老人的居住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安全扶手加装等改造;智能化改造,服务机构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等专业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为鼓励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对区民政局核实合格且为广州市户籍、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2-6级的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每床3000元一次性建床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至500元护理补贴。
 
5、湖北
武汉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专业照护服务将延伸至老年人家中
武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武汉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7个中心城区进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试点将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环境的适当改造,依托专业照护机构,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及时了解响应老年人居家服务需求,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
 
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对象主要为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失能(能力等级评估分值在30分以上)老年人或有家庭养老照护服务需求的9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经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可享受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失能老年人床位运营补贴。对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的家庭养老床位实行“以奖代补”。连续提供6个月以上签约服务的家庭养老床位,经评估合格的,每设置10张给予服务提供机构2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于支付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今年内,全市家庭养老床位力争建设700张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家庭养老床位将超过2100张。
 
6、北京
海淀三年完善家庭养老床位重点关注失能老人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海淀区各养老机构共服务家庭养老床位9318张,其中高龄独居5244张;轻、中度失能2543张;重度失能1531张。
 
2021年,海淀区民政局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工作上制定了短、中、长三期目标。
 
到2021年年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稳量提质,养老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到2022年年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完善,服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实现全覆盖;争取到2023年年底,基本形成“布局科学化、功能差异化、服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主体多元化、监管智能化”的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市西城区为解决深度老龄化和空间资源紧张的矛盾,2019年起试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并创新推出照护管理师岗位,为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老人提供个性化、一站式的服务,针对老人的养老需求链接服务资源。
 
 
“家庭养老床位”遍地开花,已然成为未来的发展大势!但是由于家庭养老床位刚刚起步,还需要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进行支撑与发展!杰佳通智慧养老创新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化方案,以“平台+服务+老人+智能终端”模式解决居家养老的痛点,可以真正做到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对有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供专业护理、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希望未来家庭养老床位可以大范围铺开,让老人得以安享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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