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入高质量发展2.0版本
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养老护理人才的职业发展前景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老年人可以选择加入商业保险计划,弥补基本养老保险不足,进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方案中,养老服务的提质升级时期正在到来。
多位专家表示,“老有所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效果要求。在养老服务供给和质量等方面,《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实招硬招,有利于升级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有利于“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是我国老年人希望的养老方式。为了顺应老年人居家就近养老期待需求,我国正在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入高质量发展2.0版本。
《2020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821万张。我国九成以上老年人倾向于居家养老,尽管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断增加,但居家社区养老和优质普惠服务供给仍然不能满足需求。
为此,《规划》明确提出硬指标——到2025年,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900万张以上,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老年人哪里多、我们就把养老服务机构办在哪。”民政部等部门表示,顺应老年人居家就近养老期待需求,“十四五”时期将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丰富、更便捷、更有质量。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家庭养老床位、老年餐桌、互助幸福院、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巡访关爱、适老化改造等比较成熟的新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养老顾问、时间银行、智慧养老等新型服务,惠及更多居家老年人。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十四五”时期应积极推动社会、社区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将主要的财力、物力、人力配置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上,鼓励各地将机构养老中的专业化服务引入社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入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整合资源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
中央对此已有部署。2021年召开的全国老龄工作会议要求,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作出明确部署。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是下一步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亮点。“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完善医养结合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本刊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下一步我国将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
数据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有4000万人,其中九成以上倾向于居家养老,这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出较大护理需求。
护理人才和护理型床位,是关键资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规划》在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方面,还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
例如,支持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新建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和照护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引导地方对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办法,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的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
针对护理型床位占比指标,一些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方,结合实际给出了更高的目标值。例如,《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70%。
回应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需要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近年来,为了缓解养老护理人才短缺困境,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
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都旨在拓宽养老护理人才的职业发展前景。
近年来,各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实行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等政策解决养老护理员待遇不高、上升通道不畅、离职率高等问题。2020年北京出台《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扶持力度很大:对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入职满一年后分三年发放奖励,标准为本科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对一线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最高补贴1500元。
受访专家表示,从长远来看,应鼓励更多院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发展医养结合、生活照料一体化的养老护理。更加注重养老护理人才价值实现,完善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形成合理的薪酬体系。
“专业照护人才短缺是构建养老照护体系的瓶颈。”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认为,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职业体系,除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术等级认定,还应该建立完善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代表的照护保障制度,吸纳更多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破解失能老人护理难题的有效手段。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受访专家表示,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同时,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多位专家建议,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更加注重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各方责任。到2025年,基本形成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基金、介护保险基金在内的长期照护综合保障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面对愈发多元的养老需求,一些有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加入商业保险计划的方式,弥补基本养老保险不足,进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近年来,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成为鲜明政策导向。
2020年中央将“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写入“十四五”规划建议。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筑牢养老保险“多支柱”的关键。规划提出,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养老保险和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保险,引导全社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理念。
2月21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多位专家认为,要把做大做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作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使更多群体不受就业形式、就业单位等限制积累长期养老金。同时,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支柱养老账户管理体系,对商业养老年金产品实行税延、税免、直接补贴等政策支持,激励更多机构和个人参与。
创新养老金融工具,可以为老年群体提供多元化的养老财富储备渠道,是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手段。
专家建议,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形成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共同建设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合力。尽快推出国家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行动方案,明确界定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的范围,形成全国统一养老的金融标准,将银行储蓄、理财、基金、信托等资管产品纳入第三支柱可投资品种范围。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认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要认清养老产业金融的本质属性,明确养老产业金融的目标不是经济增长,而应当是帮助老人安享晚年、协助家庭排忧解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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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养老探讨|养老服务升级保障“老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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